最近关于伪科学一事,颇为纷扰。中国科学院科学史研究所宋正海先生发起,150名学者联名要求从科普法中删去“反对伪科学”的条款。一时间,相关的对话、评论充斥各种媒体,甚至听说论辩双方情绪激动到几乎要“单挑”的地步,好不热闹,不由得使我想起一桩中国政府支持“伪科学研究”的佳话来。
话说当
抚顺战犯管理所长金源认为,“‘永动机’是幻想。但抱幻想,对每个人都是正当的……我考虑,应该肯定他的幻想,同情他的举动,以此找出帮助他转变思想的突破口。”于是对他讲:“我对你研究的永动机很感兴趣。如果成功了,对人类将是莫大的贡献。不要有顾虑,要继续研究,希望成功。”黄维立刻激动得热泪盈眶,“这样亲热的话,今天第一次听到……”金源让管理所电机厂的4名技术人员和学理科出身的几名战犯成立科研小组,帮助黄维研制“永动机”。
几经周折之后,“永动机”的研制工作全面展开。一切都按照黄维的设计图纸进行制作。为了支持他的设计,管理所还花费了一些经费,委托机械厂加工某些技术要求较高的配件。最后的结局是:“永动机”只转动几圈便停了下来。黄维脸色紫红,低头站在机器旁。金源此时一面安慰黄维,一面警告那些讥讽黄维的人。他说:“永动机失败了。但不能灰心,要有勇气。失败是成功之母。606号杀虫药是经过606次试验后取得成功的。仅凭一次试验就能成功这也不可能,嘲笑失败的人是无知的人。”黄维深受感动地说:“没有成功。但对我来说,有了比成功更加珍贵的收获,我今天才真正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我真心钦佩。”这是黄维在监狱20年来第一次发自肺腑的反省。
出狱后,黄维担任全国政协常委,尽管社会活动繁忙,但他仍然坚持研究“永动机”。周恩来总理得知后,还向他索要“永动机”的模型,亲自观看。1979年6月,黄维在政协分组会议上,就开发“重力”能源做了长篇学术报告。会议通过决议,支持黄维提出的科研项目。后来,黄维年迈无力,便将研制“永动机”的项目交给了在江西机械厂当工程师的儿子。不知后来黄维的儿子是否真得在搞“永动机”研究,还是仅仅善意欺骗父亲而已,无论如何结果当然一定是没有成功。
应如何看待这项研究呢?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伪科学研究。它违背基本的科学原理,违背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符合一切伪科学的定义和标准。能量守恒及转化定律决定了永动机是不可能设计成功的。这是非常基本的科学常识。现代科学研究是一种社会性的事业,每个研究者可以独立进行研究,但是他的研究必须建立在科学共同体研究成果基础上,研究工作必须要接受同行的评论。普通的伪科学研究者是缺乏黄维这样得天独厚条件的,中国科学院一般来说是不会回应这样的研究报告的。但黄维并不珍惜和尊重中国科学院这样权威机构的论证结果。
但值得注意的是,从头至尾,黄维的伪科学研究都没有涉及到作伪、欺诈。顺便说一句,宋正海先生说,“伪科学”一词原来是指“伪造科技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我认为他是将“伪科学”与科学的欺诈、不端行为搞混了。相反,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黄维是以一种献身科学的精神来从事这项伪科学研究的。当金源代表政府问他有什么要求提出时,他说,“只有一个要求,请允许我研究永动机。”黄维夫人探监给黄维带来鱼肉饭菜,劝黄维认真学习,不要再搞永动机。黄维居然生气地把筷子放在桌子上,说“要来说这些话,就别再来看我。从现在起不吃你做的饭菜。你也别来看我!”有人认为,他是想通过将功折罪来避免被判死刑。此说难以成立,他后来出狱担任政协委员后,仍然热心研究永动机。在此,我们发现黄维献身科学的精神十分令人感动,简直与那些伟大科学家毫无二致。当然,这种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由于缺乏必备的基础,对科学的进步毫无贡献,不过是在给古往今来多如牛毛的伪科学荒唐之举又增添了一个心酸而有趣的故事而已。另一方面,这个案例同时表明,伪科学研究并非必然包含作伪、欺诈在内。
还应该注意的是,这是一项得到中国政府支持的伪科学研究。倘若没有管理所长金源(很可能还有更高层领导)的支持,一个失去了自由的战犯根本不可能进行永动机发明的实际实验,充其量只能停留在纸上和脑海中。后来黄维出狱当上政协委员后的永动机研究,固然是受惠于政协委员们的决议,但若无高层领导(很可能包括周恩来总理)的首肯,也是难以想象的。实际上,相关领导支持黄维从事伪科学研究,是一种国家行为,而且动用了国家的宝贵资源,包括人力和物力。
然而,国家对于战犯从事伪科学研究的这一支持,却似乎很少有人会去批评指责。相关管理者对这场伪科学研究的支持,非但没有也不应该受到任何指责,反而应当受到称赞。因为,这一伪科学研究活动虽然毫无科学价值,却并非毫无意义。这些行为的正面价值是显而易见的。黄维因此而受到感化,认识到共产党领导的政府对他的耐心、理解和尊重,从而积极进行思想改造和反省,后来主动地协助党和政府开展相关统一战线的工作,为党和人民做了很多他人难以替代的重要贡献。那些在伪科学研究中被耗费的资源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在这个具体案例中,倘若管理者禁止了黄维的伪科学研究,看似坚持了科学精神,其实反而是思路僵化、偏狭,缺乏对人的尊重。金源以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士,正确地认识到此项伪科学研究的思想改造和统战属性。他们支持黄维所进行的伪科学研究,并不是要反对科学,而是尊重战犯黄维个人的思维自由、探索自由,体现了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体现了人民政府的宽容大度。抚顺战犯管理所曾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从对待黄维发明永动机一事看来,的确名副其实。
这个案例很生动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科学”和“伪科学”都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部分。“科学”和“伪科学”活动除了其科学价值和影响之外,还会因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产生其他方面的影响和价值。正如科学活动可能会产生负面作用一样,伪科学活动也可能产生正面价值。不分青红皂白简单地否定一切伪科学活动是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至于通过法律来“反对伪科学”就更是违背法理的荒唐行为了。
现在让我们做个思想实验,如果当时有了《科普法》,我们如何看待黄维、管理所长金源和那些政协委员们(也许包括周恩来总理)的行为,他们违背了《科普法》第八条吗?